2018年度县总工会预算说明

发表日期: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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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县总工会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2017年12月27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总工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总工会

自筹

5

5

上杭县职工服务中心

自筹

2

2

上杭县工人俱乐部

自筹

3

3

上杭县职工业余学校

自筹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上杭县总工会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措施促进工会经费收缴持续稳步增长

(二)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工会经费财政单列预算、统一划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总工会收入预算为55.84万元,比上年减少27.60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二人、职业年金只有当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8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84万元,比上年减少27.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84万元,比上年减少27.60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二人、职业年金只有当年,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2012901行政运行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1.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保金、医疗补助金、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金、遗属补助金支出。

(二)2012901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帮扶经费2万元与评劳模经费支出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万元,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领导出国考察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未拨付这笔经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费用自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总工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这笔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2017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采购经费自恋筹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总工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总工会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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