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逐步建立

发表日期: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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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

     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逐步建立

  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人以上,如何使他们转移到城镇实现稳定就业,是一项艰巨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实施以协商工资为主的“彩虹计划”,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建筑等重点行业普遍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报告详解——

  我仍需转移逾1.2亿农村富余劳动力

  杨志明表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和7100多个行政村的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推算,2009年度全国外出就业和本地非农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总数达到22978万人。

  目前,全国各城市和大部分县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0%以上的街道和8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大部分延伸到了社区,基本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发了为农民工服务的网上公共职业介绍系统。

  2009年培训农民工1100万人

  

  

  农民工培训是国家采取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要措施之一。杨志明表示,2009年,“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培训农民工1100万人。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建立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制度,实行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力争到2015年,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技能培训。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先后印发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在高危行业推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对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的,不予审核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到2009年,全国农民工安全培训7261.1万人次。

  2009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比上年增加492万人

  

  

  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上千万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并提前返乡。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

  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对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大量招用农民工。二是发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作用,鼓励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多招用农民工。三是发挥“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援企稳岗作用,引导大型企业不裁或少裁农民工。四是发挥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五是发挥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开拓作用,把部分农民工的一技之长发挥到农村建设中去。六是发挥国际劳务输出对农民工就业的支持作用。

  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09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比2008年增加492万人,有效地解决了集中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2009年底全国5587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据杨志明介绍,目前在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基本完成了煤矿、非煤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一期工程,启动实施了推进商贸、餐饮等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二期工程。

  二是引导农民工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积极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农民工因退保而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四是督促企事业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009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为5587万人、4335万人、2647万人和1643万人。

  外出农民工2009年月均收入1417元

  

  

  报告显示,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构成有新的变化。

  一是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至2009年,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人数由9809万人增加至14533万人,年均增加1181万人。

  二是外出农民工以新生代为主,文化程度有所提高。2009年,30岁以下的新生代占61.6%;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48.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由2005年的83.5%下降到76.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6.5%上升到23.5%.

  三是输入地以东部地区为主,但比重有所下降。2009年,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比重由2005年的75.4%下降到62.5%,中部地区由12.3%上升到17%,西部地区由12%上升到20.2%.

  四是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由2005年的875元提高到2009年的1417元,年均增长15.5%.

  2009年8500万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杨志明说,各地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2009年,85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近到二、三产业就业。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和7100多个行政村的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推算,2009年度全国外出就业和本地非农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总数达到22978万人。

  据杨志明介绍,国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

  近80%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报告显示,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目前,已有近80%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公办中小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全国妇联牵头组织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努力改善农村留守和流动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建设农民工公寓,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将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范围,并以大型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标准化宿舍行动”。

  公安部门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指导各地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民工落户条件。农业部门加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开展了“农民工土地承包维权行动”。

  2009年工会吸收农民工会员达8014.82万人

  报告显示,工会系统大力吸收农民工会员,2009年底达到8014.82万人。

  民政部门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批农民工担任了社区居委会干部。各级文化、民政部门以及工青妇组织免费开放文化馆、社区娱乐设施和各种活动场所,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浙江、江苏、湖北等地探索建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侵害农民工权益的3个“顽症”尚未根治

  杨志明表示,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顽症”:

  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出现,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农民工讨薪时遭到伤害的恶性事件。

  二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小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建筑领域中有些地方发包承包不规范导致用工不规范,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层层转包分包、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的现象较多。

  三是劳动条件差。在一些高危行业和污染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突出,农民工工伤、职业病多发,有的甚至得不到及时救治。

  2009年处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约60万

  

  

  杨志明在报告中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监察执法和司法保障工作,为农民工维权畅通救济渠道。

  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认真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了方便农民工申诉的“绿色通道”,2009年,共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约60万件。

  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监察、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地发展。

  三是司法行政部门出台方便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的十项措施,降低了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2009年,各地共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23.5万件。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张伟杰 杨连元 漫画:李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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